個案分享

北海岸社福中心轉介-李OO

2017/06/04

轉介單位:北海岸社福中心

定期救助期數:106年6月~106年10 月 共五期,3,000元/1期

 

案主現年10歲,就讀金美國小三年級,健康,學業狀況普通,與案母及案外祖母租屋同住。案母現年37歲,離婚,育有一子,領有重度第五類身障證明,患有C型肝炎、肝硬化、慢性胰臟炎及糖尿病。每月定期至基隆長庚醫院回診,身型瘦小行動遲緩。案外祖母現年61歲,於金山區餐廳擔任臨時人員,月收入約五至八仟元,為案家主要經濟來源。案家僅依賴案外祖母兼職薪資維持,案母因身體狀況不佳,常常入住醫院,龐大醫療費用與生活開銷無力負擔,故向本會申請急難救助金,以協助案家生活與案母就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