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分享

三重家扶中心轉介-許OO

2017/11/01

 

轉介單位:三重家扶中心

定期救助期數:106年11月~107年4月 共六期,3,000元/1期

 

案主現年48歲,育有一子一女,於去(105)年八月因案前夫家暴而訴請離婚,離婚後單獨監護撫養案子女們。案前夫本從事工地鐵工,因賭博積欠不少債務,開始酗酒並家暴,後因倒會欠下大筆債務,案前夫跑路,債主不斷上門,案主遂帶著案子女們搬遷躲債。案主本於串燒店負責備料工作,因手部發炎引發板機指,休養數月,直至上周才剛於市場找到販售熟食雞肉的工作,尚未穩定。案家本依賴案主一人收入尚可勉強維持,數月前因案主手傷,無法工作,導致案家經濟陷入困境,只能暫靠社福補助與借貸為生,現案主剛開始工作,尚未支薪,尚有欠款待償,短期內經濟壓力仍然龐大,因而向本會申請短期急難救助金,以維持案家生活穩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