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分享

蘆洲社福中心轉介-李OO

2018/04/10

轉介單位:蘆洲社福中心

定期救助期數:107年4月~107年9月 共六期,2000元/1期

 

案主現年九個月大,為非婚生子女,現由案母監護照顧,案父為越南移工,現已返回越南,與案母無聯繫,亦未認領案主。案母現年26歲,於民104年經仲介介紹認識其前夫,婚後兩人育有一子,三年後離婚,孩子則由案母前夫監護。離婚後案母與案父結識並生下案主。案母現從事外燴、清潔等臨時工,並於工作時認識一名年長女性,將其認做乾媽,現案主母子與案母之乾媽及其丈夫一家同住。案主與案母乾媽夫妻相處融洽,平時案母會攜案主一同工作,若天候因素或是案主身體不適時,會商請案母乾媽的先生照顧。案母平時工作收入勉強可支付日常開銷,但因年節過後,工作量及收入減少,以致入不敷出,故向本會申請短期生活補助金,以協助案主母子生活必要之開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