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分享

樹鶯社福中心轉介-蔡OO

2017/10/01

轉介單位:樹鶯社福中心

定期救助期數:106年10月~107年3月 共六期,3,000元/1期

 

案主現年18歲,今(106)年六月剛自鶯歌高職畢業,現於OK便利商店擔任計時人員,為案弟們主要照顧者。案小弟現年11歲,就讀武林國小五年級,個性封閉,不喜與他人互動,有自殺意念。案父曾任警察一職,因沉迷賭博,於民102年退休,將退休金全數償還賭債,並將名下房屋轉賣,現每月需支付房租一萬元。案父退休後曾從事送貨員及保全,於今(106)年二月因與同事相處不睦而辭去工作,失業至今。案母本於工廠工作,因案父賭博事件而罹患憂鬱症,也因此多次與家人發生衝突,有自殘行為。今(106)年六月初,因案母家暴案主與案弟們,案主遂帶案弟們離家在外自行租屋居住,因尚需負擔租屋押金、房租、生活費用與案小弟學費等,短期內經濟困頓,故向本會申請急難救助金,經本會實地訪查,案主本有升學意念,因案父母的緣故,案主無法升學並需肩負養育與照顧案弟之責,短期內經濟壓力龐大,確實有協助之必要,以維持案主與案弟基本生活與就學所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