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分享

文山社福中心轉介-蕭OO

2017/11/01

轉介單位:文山社福中心

定期救助期數:106年11月~107年4月 共六期,5,000元/1期

 

案主現年57歲,於民國90年離婚,育有一子一女,離婚後案子女均由案主撫養,現案女已結婚,案主、案子與案母同住於自宅。案主本從事手工鞋製作,平時案子女們皆由案母協助照料。案子本於今(106)年六月自開明工商畢業,平時騎機車上下學,然於畢業前四天,於放學途中自撞橋墩摔落橋下導致顱內及內臟出血、多處骨折,經搶救後切除脾臟及氣切,現右側偏癱、無法言語、右眼失明,飲食需靠鼻胃管,大小便失禁,生活無法自理。案主本欲送護理之家照顧,但因費用太高,案家無力支付,現由案主全職在家照顧案子。案家經濟本仰賴案主一人工作收入維持,現因案子發生意外,案主需照顧案子而無法工作,使得案家經濟陷入困境,因而向本會申請急難救助金,以協助案家生活與案子醫療所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