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分享

蘆洲社福中心轉介-李OO

2019/07/08

轉介單位:蘆洲社福中心

定期救助期數:108年7月~108年11月 共五期,2,000元/1期

 

案主現年三個月大,健康及照顧狀況良好,現由案母全職照顧。案母本於內湖區從事電腦公司作業員,於案主出生後請育嬰假全職照顧,預計今年十月復職。案父本擔任水電工,民106年因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而於去(107)年7月16日入獄服刑,另有吸食及持有毒品案件陸續判刑至民114年。案母現領有六個月育嬰假之半薪,尚需負擔案家房租、水電瓦斯及案主奶粉尿布等費用,入不敷出。案母已登記抽籤公托,預計待案母復職後案家經濟將可獲得改善,短期內經濟窘困,故向本會申請短期生活補助金,以協助穩定案主母子生活。